在同一个月里买了四双鞋子,还是第一次的事。
Charles & Keith 一开始做促销的时候就看中了白色鞋跟的它,原价 RM125.90,折扣 30%。
买下它是为了搭配桃红色的裙子,女生哦~当她要去赴约的时候,衣柜里永远少一条裙子,永远缺一个包包,永远想再添多一双鞋。^_^
其实也考虑了几天,来回去店里看了几次,最后试穿着在店里走了又走,除了平日穿的拖鞋,已经许久没穿过露趾高跟凉鞋了,有点不习惯,觉得很没有安全感。
已故女作家三毛在她的书 《背影》 里提到过,她那个少女年代,社会风气不跟我们现在一样,露脚趾这回事只有在冲凉的时候才可以做,要不然就是去海边的时候,在那个年代穿凉鞋露出脚趾会被人当成不是良家妇女。
[Opera] 是我近来开始喜欢上的本地牌子,个人觉得它比 V 字开头的和 N 字开头的鞋子还要好,价钱也不会贵,结账给钱的时候,我告诉他们的店员,你们的鞋子很不错,可惜就是知名度没有比另外的两家好。
高兴地把那两朵花展示给恩看,他说,要是再 over 一点就变成阿莲了。
可是我就是喜欢那花的设计,非常夏日,还有制作鞋底的材料,让厚大的鞋跟变得轻盈,走路也轻松,一共有四种颜色:蒂芬尼蓝、娇美橘、淡雅灰和我选中的性感裸。
把它从陈列架拿下来的时候,有个欧巴桑也看中了,她一只脚踏一个颜色,站在大镜子前左看右看,我说,灰色素雅,橘子色很衬你的皮肤。
她盯着我的脸,橘子色很难搭配衣服,我看着她身上的裙子,不会啊~你现在不就穿着橙色的裙子吗?
当我提着购物袋走出店外,她还站在大镜子前。
现在市场上的高跟鞋,有些形状和设计让我看了脚趾也会觉得痛,我爱的依然是中规中矩的设计,高度也不要太夸张的高跟鞋。
黑色尖头的细跟高跟鞋,是我的鞋柜里的必有成员之一,之前有的那双是人家送的,穿了几次依然没办法让我喜欢,就再转送了出去。
喜欢尖头高跟鞋的密实性感,喜欢它的线条,这样的高跟鞋要穿得好看,小腿可不能太粗。
已被我穿去上班多天的懒佬鞋,一共有两种颜色,米褐色没有了我的尺寸,就要了这个。
以前偶尔还会踩高跟鞋去上班,近来已经很懒惰,不敢说这会是百搭的鞋款和颜色,但胜在穿得舒服,上班没压力,呵呵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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